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,互联网已深度融入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,海量个人信息在各类网络平台上被收集、存储、处理和传输。在享受数字红利的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、非法买卖、泄露滥用等问题日益突出,不仅侵害公民合法权益,也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。在此背景下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杨小伟于19日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议题指出,加紧制定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,已成为当前立法的紧迫任务。
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,是回应社会关切、维护公民权益的必然要求。当前,各类APP强制授权、过度索权、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现象屡禁不止,电信网络诈骗、精准营销骚扰等违法犯罪活动频发,根源之一就在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缺失。通过专门立法,明确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、规则和边界,赋予自然人对其信息的知情权、决定权、查阅权、更正权、删除权等,才能从根本上遏制“信息裸奔”乱象,让每个人在数字世界中享有应有的尊严与安全。
加紧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,也是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。法律并非制约创新,而是为创新划定清晰的赛道。只有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规则,明确企业合规义务与责任,才能消除市场主体的不确定性,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,增强用户对数字服务的信任,从而释放数据要素价值,推动互联网产业行稳致远。该法还有助于与国际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相衔接,提升我国在全球数字治理中的话语权。
从立法进程看,个人信息保护法已被列入国家立法规划,相关部门正在加紧调研、起草和完善。该法需要立足中国国情,借鉴国际有益经验,重点解决个人信息的法律定义、处理规则、跨境传输、个人权利、企业义务、监管体制和法律责任等核心问题。尤其要平衡好信息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,既要防止“一刀切”阻碍正常数据活动,又要确保保护力度到位,形成政府、企业、社会、网民多方协同共治的格局。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杨小伟的表态,再次凸显了监管层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高度重视。期待个人信息保护法早日出台,与网络安全法、数据安全法等共同构筑起数字时代的法治屏障,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更好服务人民、造福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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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05 20:39:03